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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服务/职能介绍: | ||||||||||||||||||||||||||
| 规划建设局 | ||||||||||||||||||||||||||
| 公司/单位简介: | ||||||||||||||||||||||||||
| 道县规划建设局于2002年4月由原县建委和县规划局合并而成,是主管全县规划建设工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道县规划建设局现有干部职工209人(一建、二建公司下岗工人除外),其中本科学历21人,大专学历85人,中专学历33人;专业技术人员64人,其中高级职称3人。 道县规划建设局内设:4个职能股(室)、6个所属事业单位、22个乡镇规划建设所。2001年、2003年先后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2002年被评为“文明建设先进单位”,2000年--2003年道县城市建设连续四年被永州市人民政府评为“一等奖”。 主要职责: 1、研究拟定全县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市政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方针、政策,规定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2、负责管理中心城市规划、勘察、工程测量工作;指导全县县城规划、建制镇规划、村镇规划及其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研究制定城市发展规划,承办城镇总体规划审查报批的有关工作;参与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3、负责中心城市规划监察和建设市场执法监察工作。 4、指导全县小城镇建设与管理。负责管理中心城市建设;并负责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建设工作。 5、指导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全县建筑市场的执法监察,指导和管理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规划并监督;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6、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组织拟定我县具体实施办法、管理办法;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造价、标准定额的实施。 7、负责统一管理全县的建筑业施工、工程监理单位、项目经理、工程咨询单位、招投标代理机构、检测试验单位、质量监督单位、勘察设计单位、规划设计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等的资质审查报批。 8、负责城市建设综合开发行业管理,负责城市综合开发项目管理,指导城市综合开发的竣工验收。 9、负责制定全县勘察设计咨询、装饰装修行业的发展与规划,加强勘察设计、装饰装修行业的市场管理,组织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建设工程施工审查工作,提高建设工程设计水平;负责指导和拟定规划建设各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建设科技项目攻关、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利用和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指导和管理技术引进工作,管理行业成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10、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负责劳保费的收取,指导监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 11、组织和领导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党务、政治思想教育、人事劳资、纪检监察、法制建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群团等工作。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市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上传下达,综合协调群众来信来访等日常事务;负责文字材料、会务工作;负责单位水、电管理、办公用品的购买、发放、管理,车辆的调动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及考勤工作,安排节假日值班。 二人事股 负责办理干部职工工资调级、职称评定、年度考核考评;负责办理干部职工退休,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复退军人就业等工作;完成本单位每年一度的党统、干统、编统工作;负责单位计划生育及各施工企业签订计生合同;负责单位人事、文书档案工作;负责办理单位进出人事调动、干部任免、晋升、人事报送工作。 三财务股 遵守法律,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拟定全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具体办法,办理会计事务;如实反映单位的财务收支与经营状况,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资料,并按照规定安善保管;按时办理税金、利润、国有资产收益和其他财政收入的缴纳事项:监督本单位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财务会计制度;监督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财产保管和经济合同的签订等,制止和纠正违法的收支;参与拟订本单位经济计划、业务计划、考核分析预算、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四法规股 宣传贯彻《城市规划法》、《建筑法》、《招投标法》、《湖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和增强全民规划建设法律法规意识;负责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建设规划法律法规案件的行政复议、起诉、应诉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城乡建设项目中出现的纠纷做好调解工作;开展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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