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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服务/职能介绍: | ||||||||||||||||||||||||||
| 统一管理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县和跨乡镇水长期供求计划, 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拟定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和措施;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城乡采水、供水、管网输水工作:发布全县水资源信息;指导全县水文工作...... | ||||||||||||||||||||||||||
| 公司/单位简介: | ||||||||||||||||||||||||||
| 东安县水利局前身为1953年东安县政府所组建农建科水利组, 1954年隶属农水利局。1956年6月11日东安县水利局正式成立。水利局首任局长袁斌森。 1968年冬至1973年由于受“文革”的影响,工作处于半瘫痪状态。1973年8月工资日东安县委下达东发字(74)064号文件,恢复专管机构,改称东安县革命委员会水利电力局。 1974年6月26日,按东革发(74)064号文件精神, 改称水利电力局。1980年12月改称东安县水利水电局。2002年改称东安县水利局。 主要职能: (一)研究拟定全县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实施。 (二)统一管理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县和跨乡镇水长期供求计划, 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拟定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和措施;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城乡采水、供水、管网输水工作:发布全县水资源信息;指导全县水文工作。 三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的纳污能力,提出不同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意见。 四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永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乡镇间的水事纠纷。 五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和措施;负责水利行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管,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和监管;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六负责全县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负责审查大中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设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拟定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七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湖泊、水库、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指导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安全监督。 八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城乡供水工作;指导节水资源灌溉和农村饮水工作;对中小型水电站建设的选址、库容规划提出审批意见。 十组织全县水土保护工作。研究制订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规划,组织水上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十一负责县水利行业的科技教育和对外合作;指导全县水利队伍建设。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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