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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服务/职能介绍: | ||||||||||||||||||||||||||
|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人事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人事管理办法,研究拟定全市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以及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规定;对全市人事工作进行宏观规划、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 ||||||||||||||||||||||||||
| 公司/单位简介: | ||||||||||||||||||||||||||
| 局 长: 李春茂 书 记: 谢昌群 7222792 副局长:盘艳贞 唐俊林 高佳义 胡小川 宁远县人事局成立于1950年,1972年停止工作,1979年恢复工作。主要负责全县人事干部培训,调整配备县直单位和乡镇领导班子及县委管理的企业领导班子,负责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负责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改进,完善党管干部的制度和方法、综合管理干部、人事工作。 主要配合县组织部完成全县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部,合理安排民工到外地务工。 宁远县人事局在历年的工作中,多次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好评,并被省人事局评为“先进集体”、优秀“人事局”。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人事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人事管理办法,研究拟定全市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以及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规定;对全市人事工作进行宏观规划、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综合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和公务员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公务员职位分类、职数、考试、录用、调配、培训等工作;完善全市国家务员制度,拟定全市国家公务员管理的政策,指导协调各级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 三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工作;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政策;组织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推荐工作;负责博士后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的管理协调和有关调研启动经费资助工作;统一归口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审报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建立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并进行监督、指导和协调;组织实施全市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出入国境和国外机构在我市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的管理政策。 四指导协调全市国家行政奖励表彰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奖励制度;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和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承办有关奖牌、锦旗、证书制作工作;承办以市政府名义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的转正定级工作。 五负责全市人才市场综合管理和全市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拟定全市人才市场与人才流动发展规划及政策,发展、规范人才市场;参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拟定;承办全市特殊需要人员的选配及政策性安置工作;负责全市各类优秀人才的公开招考、录用工作;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负责管理常宁市范围内行政机关、社会团体、非企业化事业单位的人事争议案件。 六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研究拟定事业单位职责、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管理的政策;指导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七拟定全市机关、事业单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工资分配的宏观政策,编制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工资计划、负贵人事统计工作。 八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组织实施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培训计划;研究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九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制度政策,负责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综合管理全市国家公务、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承担市内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人事系统宣传、科研和信息工作。 十—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和来常工作的外国专家包括经济技术管理领域、教科文卫系统、“三资”企业、随引进项目合同和重点建设工程来常等外国专家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专家。管理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境培训工作;指导协调有关人事与人才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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